当初也是火大,恨不得买把刀杀了老板,甚至我一直比较相信法律可以帮我解决问题,但就是觉得即使钱拿回来都不解恨...

大概翻翻我去年这时候的贴子也就知道了,我第一份全职工作,的确是沁透了自己的心血,从11月24日入职到5月31这半年,除了春节假期外,也就休息了6 天,打卡记录基本是30天、29天,每天晚上固定加班3.5小时,后半夜一两点也有,通宵也有;公司搞教育培训,第一本数学教材、第一本习题集、第一批题 库,都是我做的,从无到有从混乱到体系,我一手操办;上课效果学生一律好评,来试听的学生,基本上我一讲都愿意报名,我第二场讲座,60多个学生预报名的 和陆陆续续缴费的有近30人,要说给公司创造价值也不低了。

3月底,老板提我做教学经理,基本工资涨到12k,不过一直喜欢压课时费,我1月份寒假集训营的2400、3月份讲座的1500、2-4月线上录课的10100、6、7、8月的周末班和暑假集训营,一拖再拖。

本来3月份我就闹了一次,但当时刚提经理,加工资,老板表示公司现在资金紧张,中层要支持公司,我是把你当作合伙人的以后balbalbal,4 5月最难,熬过去,6月就好了....
我倒不至于就相信这种空头支票,但总觉得入职3个月这样重用也不错了,就答应6月再说。

4 5月的课时费是按时发的,但之前欠的一直没补,6月还没补,然后老板指示新来的人事经理制订了一个政策:以前的加班都作废了,不能算存班调休,6月1日以 后加班必须申请,老板签字才算...我3-5月有23个存班(总共26个周末,其中2个在五一假期,我去老板朋友的公司讲课,其余24个周末加班23 天),全公司第二的人也不到我一半。这个政策被所有(除了人事)经理集体反对,没通过。

6月继续欠,7 8月集训营继续欠,又劝我,现在公司资金紧张,9月份就好了...整天在微信群里灌鸡汤,什么公司里有个傻员工别人都不干的他抢着干还从无怨言之类的,最 后总是被老板赏识发大财了;什么目光要放长远,不要仅仅计较一时的收入....发着玩应的人还是那个天天迟到早退缺工的人,给我这个天天加班加点干活的人 看——用老板的话说,你不要这么low,怎么就盯着那点课时费呢,以后我们A轮B轮...

我强忍着到9月,9月初又和老板深谈一次,不是我不支持公司,我也算仁至义尽了,甚至可以说,像我这么sb的员工不太多的(现在看来是真傻),春节前1月 的钱你都不发,拖了7个月了吧,欠的钱加一块得26700了吧...老板一口答应说可以9月15的时候全都结清,和8月基本工资一块发下去,然后9月15 把基本工资扣了,8月的基本工资也不给了。

9月21日,辞职。

事后我也反思,是不是我太过分,毕竟我不属于那种活不下去的人,光底薪12k也很充裕了,课时费1天1k在行业内中等,不高不低吧。
不过仔细想想,并不是我一个人和他处不到一起去,前2任教学经理一样是黯然辞职,前任人事经理离职时甚至一把火烧了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这个够狠),一批一批离职员工被欠薪不发也是亲眼目睹...

我还是太过自信自己的能力和作用了,想想也是,乔布斯都被人踢,那有什么真正“不可替代的人”。老板愿意承受损失,谁都可以替代。更何况,数学教学体系的 搭建工作,我花了半年也做得差不多了,新来人用我以前的教材、习题集、测试卷,都能直接用了,还花高价养我这种总去要钱“鼠目寸光不识大体”的人干嘛呢。 骄傲没有好下场啊。

对我来说,没有活不下去的问题,但的确相当窝心,我自认是全心全意投入,想为公司打出片天地,但一盆盆冷水浇头,公司规定全职员工不准外出找私活,其他机构给我1天2500的课时费我都推了,想想真是傻的可爱了。

辞职后休息了半个月,然后一边找工作,一边申请仲裁。

先是立案,之后一周,告诉我调解,调解显然失败了,半个多月后,仲裁委员会告诉我准备证据,提交证据,提交了之后又等了10来天,开庭,开庭之后又等了一周,今天仲裁判决书下来了,当然判决结果是支持我的,要求公司支付欠薪。

不过据我所知,老板经历过至少2次这种事了,都不服从仲裁,上诉法院,我百度到过公司前两次上诉的最后判决书,公司都败诉了。还有好多麻烦事,最近等着法院通知了,估计老板不会痛快给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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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料,老板不给钱,上诉到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时间一拖拖到了3月4日。

我提供的那份音频资料,负责成本核算的经理亲口承认欠我16640面授课时费,对方律师称,该员工已经辞职,无法确认证据真实性,而且该员工无权承诺任何事情,所有课时费都已发放;

我反驳举证义务在公司,如果公司不认可该段录音,请指出我记录的那些课是谁上的(而不是我)或者就是我上的那么钱已近发了的银行转账记录在哪里,被法官呵斥“不是法庭辩论阶段,问你什么你再说什么”。

整个过程中,我的个人感觉是,法官很少给我机会说话,一直在问对方律师,对仲裁判断中的某某证据、某某段话还有没有什么意见——也许是我想多了,感觉而已。
比如,仲裁判决时,对方还没请律师,是公司人事部的一个小姑娘参与的,比较老实,最后承认公司发放的钱有差额部分,法官问律师是否有什么说明,律师称,仲 裁时的说法,是指人事部那个小姑娘知道公司曾有过一些拖欠工资的事,而不是认可我这个具体案件中确实拖欠了16640元...

最后法院提出调节,我表示不愿意调节,公司拖了很久,一直没诚意;法官说不调节时间会更长。
最后我表示可以减5000元,对方律师说需要和老板商量。

前天,3月16,法院来通知,对方愿意支付我40000元,下周四去法院协商、办理手续之类的。

从劳动仲裁大约是去年10月,到仲裁出结果,再到法院,历时半年,迄今还没解决,期间请假N次,准备资料、跑仲裁机关、法院,牵扯精力,而且一请假,就给 新东家一种“这人太难伺候又在和老东家撕比”的感觉,的确影响发展,新公司没有义务去分辨你们谁是谁非的,有时候小学老师那种“他怎么不打别人就打你”的 流氓逻辑在职场也是成立的,成本问题,没人有心思调查你们以前的是非....

我是实在懒得再拖了,40000就40000,那6000当喂狗了。不然判决结果想必也好不到哪去,我还得上诉,更麻烦。

大概这就是这个老板喜欢欠钱的原因,总能省点...干脆不要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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