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银行业协会国际部(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4年第8期)

(注:文中部分内容援引自商务部驻古巴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的相关资料。)

 

作为国际地缘政治比较敏感的国家,古巴的经济金融发展现状多少给人以神秘之感。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一行日前访问古巴,对古巴经济金融改革及其银行业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了解,现整理刊发以飨读者。

古巴,西半球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局稳定,社会治安良好,农业、渔业、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然而,由于开发不足,经济结构比较单一,生产和生活物资多依靠进口,特别是受美国的长期封锁,再加之遭受飓风等自然灾害,经济发展缓慢。同时,长期以来实施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也使得其经济缺乏活力,经济规模相对较小。古巴革命50多年来(尤其是东欧剧变后的20多年来),为应对国内严峻的经济形势,克服国际金融危机,解决古巴长年积累的各种矛盾,古巴政府逐步探索开展经济金融改革。

 

  经济金融改革下的古巴银行业

 

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社会主义阵营瓦解,古巴失去了近95%的出口市场和近85%的进口市场,经济发展遭受重大挫折,国民生产总值在几年内骤降35%,经济形势十分严峻。与此同时,美国继续对古巴实行经济制裁。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古巴推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农村改革、流通体制改革、外贸改革、利用外资改革和发展私营经济改革等多个方面。

古巴的经济体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国有企业一统天下、计划完全控制经济的格局,农村合作社、私营、外资等新的经济主体大量涌现,经济结构得到了调整,国民经济也取得了连续多年的恢复性增长。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实体经济系统运行发生的新变化,1997年,古巴开始推行金融体系的改革。作为古巴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力量,银行系统自然成为此次金融改革的核心,包括成立古巴中央银行、加强金融监管、放松利率管制、实行外汇双轨制等。

 

  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分离的金融体系

 

1997年之前,古巴国民银行(Banco Nacional de Cuba, BNC)兼具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职能。

1997年,古巴中央银行(Banco Central de Cuba,BCC)成立,行使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包括:发行货币并维护其币值稳定;外汇储备与外债管理,保持汇率稳定;制定并实施货币政策,维持宏观经济秩序,实现宏观经济增长目标;制定法规,监督并调控银行体系运作;实施巴塞尔协议等国际银行业标准与规则等。此外,古巴中央银行还具有两项古巴央行特有的任务,一是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以适应提高市场效率、劳动生产率和发展经济的要求;二是对外金融关系的正常化,通过与外国中央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官方或非官方金融机构发展关系,支持古巴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信用管理。

为加强金融监管,古巴中央银行于1997年设立了银行监管局,作为央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银行监管局的主要职能是受理境内营业许可申请、制定金融监管法规、实施金融监管并发布金融风险信息,确保金融体系健康运转。

古巴中央银行成立之后,古巴国民银行则不再承担原有的中央银行职能,成为一个纯粹的商业银行,主要承办对国家有重大影响项目的贷款、转贷或担保业务,开具、承兑、贴现、担保、议付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贸易相关单证等,但不办理存款和储蓄业务。

 

  古巴银行体系的多样化发展

 

金融改革之前,古巴仅有古巴国民银行、人民储蓄银行 (Banco Popular de Ahorro,BPA)和国际金融银行(Banco Financiero Intrnacional S.A.,BFI)三家银行机构。此后,根据经济发展及运行的实际需求,古巴开始逐步成立新银行并拓展银行职能,发展多样化的银行体系。例如,随着居民对存款和储蓄业务需求的增多,加之古巴国民银行的业务负担已经较重,无法再开展居民存款和储蓄业务,古巴成立了人民储蓄银行,开展居民存款、储蓄等业务交易。

古巴银行体系规模相对较小,现共有9家商业银行、15家非银行金融机构、11家外资银行代表处和4家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代表处,尚无具备营业许可的外资机构。(编者注:古巴国民银行自1998年起在中国设立代表处,但尚未达到在华开设分行的相关法定要求。)古巴的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均为国家所有。

根据商业银行具体支持和负责的领域及行业的不同,其业务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差异性。人民储蓄银行、信贷和商业银行(Banco de Crédito y Comercio,BANDEC)在全国分别设有423家和214家分支机构,在所有银行中数量最多。上述两家银行与大都会银行(Banco Metropolitano S.A.)一起承担着各类经济体和居民绝大多数的账户开立、业务交易等业务。其余6家商业银行包括古巴国民银行、国际贸易银行(Banco Internacional de Comercio S.A.)、国际金融银行、投资银行(Banco de Inversiones S.A.)、古巴外贸银行(Banco Exterior de Cuba,BEC)、古巴委内瑞拉工业银行(Banco Industrial Venezuela Cuba S.A.),则主要从事国际银行和投资业务。

14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中,货币兑换公司(Casas de Cambio S.A., CADECA)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古巴现行两种货币(可兑换比索CUC与古巴比索CUP)的兑换服务,在全国拥有众多网点。

 

  古巴银行业:坚持计划经济与遵循市场规律并行不悖

 

古巴当前多样化的银行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并不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古巴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这一点在1997年改革之后也没有改变,并且现在仍体现在古巴的法律体系之中。国家负责成立银行、企业和其他一些经济实体,并管理这些国有资源。银行为居民或经济实体提供的贷款均属于国家资源。当前存在多家商业银行的银行体系恰恰是为满足经济发展和改善居民需求而形成的。

古巴银行业遵循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总体指导方针,但盈利仍然是古巴商业银行的首要经营目标。一方面,古巴商业银行的职能之一是执行国家的信贷政策,确保国家资金能够支持那些对国家发展有战略利益的生产性活动,主要是指有利于实现进口替代、扩大出口的投资项目和活动。另一方面,古巴执行巴塞尔协议、反洗钱等国际银行业监管规则与标准。古巴的银行机构必须严格遵循最低资本金、呆坏账拨备、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严格控制呆坏账,并确保贷款的回收。商业银行可以综合考虑各种指标比率和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放贷。此外,商业银行需根据自身资本规模相应地发放贷款,发放贷款额不得超过其资本规模。

古巴尚未实现市场化利率。古巴中央银行内设货币政策委员会,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并设定基准利率。古巴中央银行允许商业银行在规定的利润范围内自主决定贷款利率。商业银行严格遵循古巴中央银行设定的基准利率、利润范围和指导意见,根据内部风险和信贷委员会的风险分析及评估结果、自身资产规模、客户信用级别、风险等级和类型、贷款用途、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货币发行量等因素决定贷款发放的额度和利率。

在风险方面,古巴的银行业监管机构遵循国际标准,制定相关规则和管理办法,限定银行机构可以承担的风险级别。银行机构在监管机构的风险限定范围内,对客户进行相应的风险分析和风险划分,以更大程度地控制风险。此外,古巴人民与企业的信用意识也在不断加强。相关资料显示,2005年,古巴实施能源革命计划,银行以优惠条件为古巴300万家庭提供信贷用于购买节能家电和其他家用产品,以替换旧的高耗能家电,此类贷款的60%已经偿还,还款率为96%。

 

  新一轮经济改革的积极探索

 

随着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古巴党和政府决心进行经济社会模式更新,以满足本国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

2011年4月古巴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公布《古巴党和革命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纲要》以来,古巴新一轮经济改革——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正式拉开大幕。此次改革意在解决长期困扰古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诸多体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为古巴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扫清障碍,实现政企分开,提高效率,吸引外资,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此轮经济改革并非古巴政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古巴领导人指出,“我们的经济模式更新不仅仅是为了生存,为了消除当前古巴社会结构与政府职能上的错误,而是为了实现模式运行的现代化,创新发展战略,使其既能肩负巩固社会主义的历史大任,又能助力古巴成功融入国际社会。” 由此可见,古巴已经把经济模式更新从克服危机的权宜之计上升为国家发展的整体战略。

三年来,古巴在推进经济模式更新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一是精简改组政府机构,裁撤冗员。截至2014年6月,第一批共20个中央行政管理机关的机构重组方案已全部审议完毕,重点实现政企职能分开。二是2013年10月,宣布启动货币和汇率并轨进程,逐步改变现行的货币双轨制,以提高效率、提高经济成果测算准确度、刺激出口和进口替代等生产部门的发展。三是启动扩大国有社会主义企业自主权和职能的进程,使国有企业在经济中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允许个人开设餐馆、家庭旅馆,开展个体运输。截至2014年5月,全国共有46.7万人选择从事个体劳动。五是大力发展非国有管理模式的非农合作社。自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共批准了498家非农合作社,其中截至2014年5月,已有249家正式成立。六是解散长期亏损的国有农业合作生产基本单位(UBPC),以提高农业合作社的效率,减少债务。2008年至今已经解散了400家,目前还剩1172家,拥有170万公顷的土地,占全国可耕地面积的28%。七是2013年开展农牧产品直销试点,以零售网络的重组和条件优化、启动批发市场为重点。

此外,古巴政府利用自己所具有的丰富独特的农业、渔业、生物医药和旅游资源优势,陆续推出吸引外资、发展经济的新举措和新政策。2013年9月,正式颁布《马里埃尔发展特区法》,2014年3月,又推出了全新的《外国投资法》。

近年来,古巴经济相对稳定,每年小幅增长。根据古巴公布的数据,2013年古巴经济增长率为2.7%,低于3.6%的预期。主要原因是服务与货物出口因价格下降而导致收入减少,与此同时,进口商品价格上涨。旅游外汇收入及替代进口的部分国内产品也未达到预期增长目标。此外,由于面临融资困难以及供应不及时、准备不充分、项目滞后和建筑队伍不足等,投资继续呈现不足态势。2014年6月,古巴宣布上半年经济增长0.6%,降幅超出预期,并下调了全年增长预期,从原先的2.2%调降为1.4%。

然而,改革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古巴经济模式的更新不仅面临经济封锁、地缘政治环境、全球金融危机等外部挑战,还面临着传统经济结构限制和体制、物资紧缺、国有部门大量下岗员工再就业、官僚主义、腐败等诸多内部挑战和困难。无论前景如何,推行古巴特色的经济改革是古巴人民根据自身国情做出的历史性选择,是一次对古巴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益探索和实践。